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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家族财富管理三大模式的比较策略

用益研究 2022-05-11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银行家杂志 Author 张红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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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国内很多家族企业及财富开始逐步从第一代创业者转向第二代交接班。统计表明,截至2017年末,我国个人总资产在5亿元以上的超高净值人群中,超过七成将在未来一段时间内面临财富传承问题。由此,能够满足风险隔离、财产传承、资产保值增值等多种功能的家族财富管理需求日益突出。面对这样一片蓝海,国内商业银行、信托、保险以及第三方财富管理机构等各类金融机构,纷纷推出专门的家族财富管理服务。从国内各类金融机构开展的的家族财富管理业务实践来看,目前家族财务管理业务主要有家族信托、家族基金、大额保单三种主要模式。 


家族财务管理业务三大模式 


家族信托模式 


作为一项家族财富传承的传统工具,家族信托在国际市场上广泛流行,但在国内市场,家族信托业务起步较晚。2012年, 平安信托推出了中国第一个家族信托计划:平安财富鸿承世家系列单一完全资金信托,起步金额为5000万元,合同期为50年。随后,北京信托、外贸信托、中信信托和上海信托等多家信托公司相继开展了家族信托探索和实践。截至2017年末,近30家信托公司存量的家族信托存量产品数仅3000单左右,规模合计500亿元,占2017年末26万亿元的信托业资产管理规模不到1%。2018 年,随着资管新规的出台,家族信托迎来了一波重要利好。2018 年7月,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加强规范资产管理业务过渡期内信托监管工作的通知》首次明确,为支持信托公司回归本源转型发展,以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和家庭财富的保护、传承、管理为主要信托目的的家族信托,是信托本源业务,不属于资产管理产品的范畴。随着监管利好的释放,家族信托的业务规模、种类、客户数量也在持续扩大。


公开信息显示,截至2018年底,全国68 家信托机构,有33家机构开展了家族信托业务,15家信托公司的家族信托业务规模总额达840亿元左右,较2017年增幅近70%。在实现规模化发展的同时,不少信托公司在家族信托业务领域也初具市场竞争力。如平安信托,2018年,率先在业内推出了家族信托业务的多条产品线,覆盖保险金信托、定制型家族信托、专享型家族信托、家族办公室模式家族信托等产品类型。 


总体来看,近年来国内家族信托业务发展较快,但与家族财富市场这一巨大需求相比,尚有很大的潜力有待挖掘。贝恩咨询一项测算表明,2017年国内有187万高净值人士、可投资资产高达58万亿元,而同期500亿元左右的家族信托规模占比不足1%, 空间巨大。在国内家族财富市场有效供给不足的同时,不少国内富豪倾向于选择在境外设立家族信托,由家族创始人发起家族信托基金,委托离岸公司持有原家族成员所持股份,实现对家族企业股权的控制。比如,近期有新闻报道,地产商融创中国董事长孙宏斌,在2018年底将持有的大部分融创股权转让给South Dakota Trust Co,达李食品的许世辉、龙湖地产的吴亚军、周黑鸭国际控股的唐建芳近期都有类似举动。(见表1) 



归纳来看,作为家族财富管理中一种通用的业务模式,家族信托有如下几个特征。一是风险隔离效果彻底。依据《信托法》规定,信托财产与委托人、受托人风险隔离,通过信托合同约定,还可实现与受益人的风险隔离。二是可实现财产传承,具有完整性、灵活性、稳定性。《信托法》明确规定委托人不是惟一受益人的,信托财产不作为遗产或清算资产,且明确了受益人的具体权利、义务,可实现代际传承;家族信托除接受资金外, 还可接受股权、房地产、艺术品等各类信托财产,在家族财产传承方面具有完整性;在约定受益人取得信托利益时,可根据实际需求,灵活地约定如受益人“年满18岁”“上学”“结婚”“生育”等各项分配条件;此外,还可以通过信托合同约定限制受益人修改家族信托合同的权利,保证家族传承的长期稳定。三是保值增值方面,既具有资产期限、种类配置的灵活性,也能够保证家族企业传承中的股权结构稳定,实现家族企业基业长青。


当然,由于目前国内家族信托业务尚处于培育阶段,与海外家族信托的成熟模式相比,仍存在一定的不足。从配套的法律、税务等制度来看,国内家族信托相关法律尚有需要完善的空间。例如,受限于国内信托登记制度的缺失,不动产、股权这类非现金资产,很难成为家族信托的核心资产,相关业务开展尚存一定的政策障碍。从信托公司自身来看,在家族信托方面的专业人才团队和标准化服务方面仍有需要完善的空间。一方面,前几年, 国内信托公司更多的是开展准商业银行类业务,缺乏家族财富管理方面的专业性人才,对资金及非资金信托资产的管理能力也存在一定的不足。同时,国内信托公司已开展的家族信托业务更多是提供相关产品服务,对家族信托整体服务方案缺乏有效供给。 


家族基金模式


由于缺乏信托牌照,很多商业银行在家族财富管理服务中会采用“银行+信托”模式。比如北京银行近期推出的“家族信托+家族治理”模式,通过个性化的家族治理顶层架构设计,结合家族宪章、家族信托等配套方案,助力客户实现家族财富世代传承。再如,建设银行、兴业银行利用旗下信托牌照,通过银信合作,推进家族财富管理业务的开展。没有信托牌照的商业银行, 有尝试通过设立家族财富私募基金的形式服务客户家族财富传承的需求。比如,2015年7月,工商银行集团通过子公司在上海投资成立工银家族财富公司开展这类业务。根据公开信息显示,目前工银家族财富管理公司管理家族基金25只,基金平均期限近30年。


从实践看,商业银行设立专门的家族财富管理公司,通过私募股权牌照,发行家族财富基金服务于亿元以上极高净值客户家族财富管理是一种有效的业务模式。设立契约型基金的形式, 家族财富管理公司通过为客户提供财富投资、投资管理、企业治理、税务规划、法律咨询、慈善咨询等全方位的家族财富管理服务。在产品形态、经营目的、客户群体、资产配置、投资期限等方面,家族财富基金与一般证券投资基金存在较大区别。


总体来看,家族财富基金在实际的运作过程有如下几个特征:


一是可较好实现家族财产风险隔离。依据2013年《基金法》、2001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公布执行后有关问题的通知,契约型私募基金虽然组织上属于基金形式,但法律实质上属于信托关系,能够实现基金财产与基金投资人和管理人之间的隔离。


二是可以通过灵活的收益分配安排实现财产传承,但完整性和长期性有一定欠缺。基金法虽然要求受益人应当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但规定私募基金可就基金分配做出灵活性约定,实践中可通过父母与子女共同出资委托设立基金的方式,比如父母出资99%,子女出资1%,再在基金合同中约定子女和父母关于基金收益的不按比例分配,从而最终实现等同于家族信托的财产传承;基金除以现金方式募集外,法律法规未对非现金资产委托作出明确限制,在家族财产传承方面有较好完整性,但实际运作中还是以现金方式为主;此外,由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的持有人大会具有修改或提前终止基金合同的权利,对家族财富的长期稳定传承可能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三是保值增值方面与家族信托效果基本相同,在资产配置上比家族信托受到的限制更少。


大额保单模式 


保险在风险保障、资产管理、跨周期财务安排等方面的有着独特优势,正好契合了家族财富管理的全方位、多层次需求。通过大额人身险保单实现家族财富传承主要是指投保人通过购买高额人寿保险,指定保险受益人及收益比例,保单期满将约定的财产传承给指定受益人。从欧美等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人寿保险是一种较好的家族财富传承工具。近几年来,国内保险机构也越来越多地开发高现金价值的理财型保险产品,以满足富高净值人士财富传承等诉求,这些险种包括大额寿险或理财型人寿保单, 如终身寿险、分红险、万能险、投连险、年金险等产品。大额保单没有固定的产品分类,中国人寿、平安人寿、泰康人寿、中德安联等多家寿险公司都曾针对高净值客户推出过这类保险产品, 其主要的形式还是分红型产品。比如近期某国内寿险公司推出的为高端客户家庭保障和财富传承提供的一揽子优化方案,兼顾了理财、高端医疗以及实现家族财富传承功能的需求。 


总体来看,通过大额保单实现家族财富管理有如下几个特征:一是可实现与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之间的风险隔离。2009年《保险法》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合同法》司法解释也明确人身保险属于受益人专有债权,不用于清偿债务。二是可实现财产在一定时间内的传承,但灵活性和完整性受限;通过被保险人指定其他受益人,可实现代际传承;但保单只能用于现金资产的传承,股权等非现金资产无法采用该模式;保险合同的给付条件,一般都有行业标准条款,无法灵活定制;此外,由于无法指定尚未出生的后代,因此无法实现长期传承。三是保值增值方面,人身保单只能约定保险金额、给付方法、实现收益,不具有进行灵活资产配置的条件。 


三种家族财富管理模式的比较 


家族财富管理主要有代际传承、风险隔离、财富的保值增值等核心目标。从三种模式总体比较来看,家族信托是最能够满足高端客户家族财富管理核心功能要求的模式,实际上也是目前国内外最常用的模式,根据贝恩咨询的调查分析,家族信托已成为高净值人士的首要产品需求,长期来看是国内金融机构打造家族财富管理业务品牌的首选模式。 


从家族财富代际传承看,家族信托和家族基金优于大额保单。家族基金类似于家族信托,依据《信托法》规定,契约型私募基金法律实质上属于信托关系,能够实现基金财产与基金投资人和管理人之间的隔离,实现代际传承。大额保单虽然指定的被保险人,但其实际控制人仍是投保人,代际传承性不如其他两种模式。


从传承的稳定性看,家族信托优于家族基金,家族基金优于大额保单。


从风险隔离来看,家族信托的实际控制人是信托公司,和委托人完全隔离,在债务隔离、安全性以及保密性方面要明显优于大额保单和家族基金。大额保单明确了被保险人和收益人,风险隔离效果又优于家族基金。


在受托资产的范围来看,大额保单只能通过现金购买,最终受益人拿到的也只能是现金。而对于家族信托和家族基金,不仅是现金,其他类型的资产,例如房产、股权等,理论上都可装入信托或基金资产。


从资产收益的给付看,大额保单在赔付条件的设定上比较单一,例如死亡保险就是在被保险人死亡时才可以赔付,生存保险则是以被保险人的生存为给付保险金的条件,并且赔付方式固定,较难实现约束后辈,预防其任意挥霍等的功能。相较于大额保单,家族信托和家族基金在给付的时间、给付条件的设定上更为灵活,这是大额保单远不能及的。


从资产的保值增值来看,家族基金相对更为进取,收益情况一般优于家族信托,而大额保单则相对固定,当保险合同签订后,一般会提供一个较长期限的预期收益率,未来的现金流以及能够理赔的金额相对确定。


另外,从合同条款设计的灵活性来看,家族信托条款都是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商讨制定,只要合法合规就可以得到执行,因此信托在合同条款的设计上可以更加灵活。家族基金的条款类似于家族信托,相比于大额保单也更为灵活。(见表2) 



发展家族财富管理业务的策略 


首先,随着中国高净值人群的迅速增长,家族财富管理将是一片非常大的蓝海。因此,国内金融机构大力发展家族财富管理业务无疑是一种必然的选择。 

其次,从家族财富管理模式来看,随着投资者日益增加的事务性管理需求和个性化需求,家族财富管理的产品需要不断创新是关键。要充分挖掘三种模式的优势,实现优势互补,如由保险公司推出的保险金信托,自诞生之日起就同时具备了保险和信托的双重优势。同时要着眼于大类资产的配置,充分利用境内外两个市场优势;还要根据投资者的需求适当延长资产配置期限。 


最后,从金融机构的角度来看,在提供家族财富管理金融服务的过程中,要充分挖掘金融牌照资源的整合优势,家族财富管理金融产品的开发中,持续创新,为投资者提供全方位、多元化的金融综合服务。 


作者单位:中国工商银行战略管理与投资者关系部


作者:张 红 军

来源:银 行 家 杂 志


往期回顾:

家族信托受益人权益保护、强制条款和反永续原则

信托业风险分析与展望

直投还是参股基金?详解不同种类政府性投资基金及其股权投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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